执行效果未达标
新一轮医改以来,药价虚高一直被社会各界视为“看病贵”的罪魁祸首。根据原国家计委年发布的《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我国药品价格管理形式分为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其他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少量特殊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并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药品零售单位(含医疗机构)不能突破这一最高零售价。
然而,由于原材料价格猛涨、水电人力等一系列原因,一批药品生产企业面临“入不敷出”的生产困境,四五块钱的甲巯咪唑以及一块五的金霉素眼药膏、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剂等一批物美价廉、临床使用需求大的药品,近年来面临着越发严重的短缺情况,甚至面临消失的困境。其中,甲巯咪唑是近几年断货最严重的一种药,通常甲亢病人需要持续服用该药一年以上,但现实却往往因为无法购买到,就停止治疗,结果只能是病情复发。
而对于此类常用、价格低廉的药品为何经常“消失”,业界早有观点:从“低价”二字即可找到答案——由于价格低,利润也低,药企仅有微利甚至无利可图,缺乏必要的生产积极性,于是轻易就决定停止生产。以往药企停产低价药后,往往会在药品成分、生产技术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换一个名字重新注册新药,新药价格比旧药高出一大截,药企从中牟取暴利。发展后期,国家虽然严把药品监管关,“换名不换药”的把戏再难玩下去,药企却干脆彻底停产低价药,专门研制价格高、利润大的新药。这样一来,低价药的总产销量更少,一药难求的矛盾更加突出。
为解决这一矛盾,尽管国家发改委于年10月便已就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向各省价格主管部门征求低价药意见,但低价药供需矛盾依旧未得到较好解决。就在事情搁置不前的情况下,年4月15日,国家卫计委在其北京哪家医院治白癜风好北京中科皮肤医院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