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饭店超市药店等沿街门店注意啦

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所辖门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饭店、超市、药店等沿街门店: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政策,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非必要不外出,如确要外出,返定后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对从业人员每天做好测温记录、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等)工作。如有发热、干咳、腹泻等疑似症状不得上岗,并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3.做好进店人员排查,在入口处必须设置体温检测点,配备自动测温仪,张贴河北健康码和行程码,安排专人提醒进店人员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发现红黄码、体温异常(≥37.3℃),同时向所在乡镇(街道)、市场监管部门()或市防控办()上报,并按照规定处置。4.积极接种疫苗“加强针”,凡是两剂次疫苗接种期满6个月,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积极接种,确保应接尽接。5.不得承接举办婚庆、大型会议、培训、促销会等聚集性活动,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避免人群聚集。6.加强经营场所卫生管理,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7.药店销售“四类药品”时,除用于预防和治疗外感疾病的非处方纯中药制剂外(如连花清瘟胶囊、清开灵软胶囊、板蓝根颗粒),医院处方销售,无医院处方不得销售,并做好实名制登记和相关信息上传工作。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严厉查处。

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0月27日

来源: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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